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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点天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学勇)

公告时间:2025-04-24 18:06:12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学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以来,本人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活动,认真审阅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现将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详细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学勇,男,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研究生学历。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9 年 3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
国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至 2022 年,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龙马学者特聘教授、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校长助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CPA)、北京市应急委员会金融小组专家。2023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身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召开之际,积极主动地获取并审阅会议所需的各项资料,确保自己对公司的运营状况有全面且深入的了解,从而为董事
会即将讨论的重要决策奠定坚实的预备基础。在会议进行中,本人不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深入探讨,还致力于贡献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结束后,本人持续关注相关议案的执行进展,确保作为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回顾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均严格遵循了法定流程,所有重大的经营决策及其他关键事项均按照既定的审批程序得到了妥善处理。以下是本人在本年度内参与各项会议的具体情况概述: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事姓名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出席会议
张学勇 5 0 5 0 0 否
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做出正确、科学的决策提供了积极助力。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集召开,各项议案的审议过程均合法合规。在此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给予了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5 次,实
际出席了 5 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遵循规定出席了每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深入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重要事项。本人认真细致地审查了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标准,切实有效地履行了提名委员会所赋予的职责。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出席并且实际出席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时且全面地掌握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审部的工作进行了细致的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给予了严格监督,同时对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通过这些举措,本人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4 年,公司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并发表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事项、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实施了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以保障公司运营的稳定性和合规性。此外,本人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关键事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实时掌握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6、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与财务状况,时刻警惕公司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对于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每一份议案,本人都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开展调查,主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查阅公司账册、会议记录等,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在工作中保持高度的独立性,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公司的信誉和透明度。
(3)为了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加强学习,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针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理解。通过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人的决策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7、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并严格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实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
(2)在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包括电话交流、电子邮件往来以及实地考察等方式,显著增强了与公司的互动频率与质量。工作重心聚焦于公司的经营状况评估、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及执行监督,以及董事会各项决议的落实成效上。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建立了紧密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流通的顺畅与高效。
同时,本人密切留意外部环境变化及市场动态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包括宏观经济趋势、行业竞争态势以及政策法规的调整等。此外,本人还积极关注媒体及网络平台上关于公司的各类报道与评论,以便及时捕捉并深入分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与反响。
(3)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始终致力于深入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关注并深化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与把握。通过持续学习,本人对公司管理制度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知,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在此基础上,本人形成了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旨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更加精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运作更加规范化、高效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重点关注了如下事项: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编制并发布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三季度报告》。这些报告准确、全面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关键业务进展和重要事项,为投资者提供了关于公司经营状况的充分信息。所有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还经过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了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遵循合法合规的审议及披露流程,所披露的财务数据详实可靠,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运营状况。
(五) 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
郑正东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郑正东先生拥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秉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且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根据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郑正东先生担任财务总监一职。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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