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六九一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21:41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被保荐公司简称:六九一二
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攀攀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新炜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通过审阅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对账
单的方式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11月22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并结合
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违法违规案例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进行了讲
解和剖析,介绍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
作的监管要求、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
规范、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幕信
息管理等重点事项,并结合违法违规
案例进行分析。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 不适用
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
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 不适用
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
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 不适用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 不适用
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 不适用
东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
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公司股东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股东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公司股东稳定股价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同
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 是 不适用
面的承诺
6.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等就公司首次公 是 不适用
开发行所做的其他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 2024年4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一创投行及保荐代 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表人尹航、姚亚良、郑旭楠出具《关于对第一创业证券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尹航、姚亚良、郑旭楠的监管
整改情况 函》(深证函[2024]267号)。该文件指出,一创投
行及尹航、姚亚良、郑旭楠在保荐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过程中,存在未及时向交
易所报送会后事项并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问题,以
上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在收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已于2024年4
月启动内部问责程序,于2024年5月,由质量控制部就
项目审核阶段中应及时汇报的重大事项、报送会后事项
以及及时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等相关监管规定和工作
要求向投行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并针对上述事项进行总
结等,进一步落实公司对会后事项“及时报告并更新发
行上市申请文件”的要求,确保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在真
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满足及时性要求。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六九一二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攀攀 张新炜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六九一二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