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11:17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2816 号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凯尔达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凯尔达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凯尔达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
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凯尔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凯尔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尔达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603,65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7.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92,352.81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5,910.0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442.7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940.5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502.1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83,502.17
项目投入 B1 14,160.95
截至期初累计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B2 2,253.72
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B3 45,000.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B4 5,592.16
利息收入净额 B5 2,318.44
项目投入 C1 4,640.56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C2
本期发生额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C3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C4 3,296.73
利息收入净额 C5 1,628.43
项目投入 D1=B1+C1 18,801.51
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D2=B2+C2 2,253.72
截至期末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D3=B3+C4 45,000.00
发生额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D4=B4+C4 8,888.89
利息收入净额 D5=B5+C5 3,946.8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D5 12,504.9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504.92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 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城支行、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杭州凯尔达电焊机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480188000110238 34,038.46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92019800226056- 5,491.84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江南支行 00000000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 3301040160018595283 7,930.28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201000287978516 1,423,170.16 募集资金专户
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 3301041060002448276 4,709,794.04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70101040778887 28,868,810.86 募集资金专户
乐清市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301041060001148125 募集资金专户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合 计 35,049,235.64
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大额可转让银行存单为
8,000.00万元,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内容 金额(万元) 起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