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2:21:06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3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至公司 2024 年 12 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报告期内,泰达股份成立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员为经理层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开展,并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员为公司本部各部室负责人及所属企业负责人。公司本部各部室和各重点所属企业负责执行内部控制评价及缺陷整改工作;审计部负责汇总评价结果并向领导小组汇报,督促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工作,编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公司组织架构体系如下图所示:
股东大会 战略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总经理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证 党 党 组 纪 综 碳 资 企 海 财 审 法 安 厂
券 群 委 织 检 合 中 本 业 外 务 计 务 全 务
部 工 宣 与 室 办 和 运 运 事 部 部 部 应 部
人 技 营
作 传 力 公 术 营 管 业 急
部 部 资 室 中 中 理 部 部
源 心 心 部
部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9.34%) 国泰(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39%)
天津泰达绿色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39%) 控 参 上海泰达投资有限公司(36.51%)
绿能环境(香港)有限公司(100%) 股 股 天津生态城市政景观有限公司(35%)
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95%) 子 子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16%)
公 公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 司 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07%)
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 (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4.64%)
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1%) 部 部 天津银行(不足 1%)
分 分
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1%) ) )
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
3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
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涵盖了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及主要产业板块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9.34%)、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95%)、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1%)、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1%)、扬州万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上海泰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天津泰达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100%)、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和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5.63%,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78%。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涉及公司层面控制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层面控制中涉及资金活动、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反舞弊等各类内控流程。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和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成立内部控制评价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内设机构、子公司进行自查,实施现场检查与评价,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复核确认并出具现场评价结论,汇总分析评价结果,
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与披露。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指标内容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
存在错报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0.5%﹤错报金额﹤经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计资产总额的 5% 0.5%
净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
存在错报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0.5%﹤错报金额﹤经审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计净资产总额的 5% 0.5%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
存在错报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0.5%﹤错报金额﹤经审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收入的 5% 计营业收入的 5% 营业收入的 0.5%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净利润的 3%﹤ 错报金额≤公司最近
净利润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错报金额﹤经审计净利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存在错报 润的 10%,且绝对金额 润的 10% 净利润的 3%
超过 1000 万元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无论舞弊是否重大);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
重大缺陷 以改正;
控制环境无效;
影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