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30:10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5-032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 2024 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
监事,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玉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202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393.93 万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 35,264.21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526.42 万元,2024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 41,471.26 万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为了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3,666,321,33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有 365,971,089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该部分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 3,300,350,24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65,017,512.35元(含税)。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股份、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总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4 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2024年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2024 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满足内部控制的目标。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予以持续关注并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完整、真实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新增 2025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
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恒逸石化各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2025 年将向子公司提供预计总担保金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5,110,800 万元(或等值外币)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1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新增恒逸石化对各控股子公司的互保额度 39,200 万元,其他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不变,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 2025 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海宁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6,601.26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经审核,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年产 50 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海宁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 2024 年度监事会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