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杰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毛骁骁)
公告时间:2025-04-23 20:20:38
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骁骁)
本人自 2023 年 12 月开始,担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杰新材”
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4 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毛骁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2007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及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6 6 6 0 0 否 2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报告期内,本人召开与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0 0
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通过现场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内控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这离不开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及股东的大力支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及可持续发展贡献积极力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动态,为公司战略调整提供前瞻性建议。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董事会多元化建设,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