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19:35:16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844,9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1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6,765,837.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9,589,223.6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16,765,837.00 元,扣除保荐机构剩余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80,260,031.38 元后,剩余募集
资金人民币 836,505,805.62 元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3,650.58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60,939.65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94.35
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654.03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4,559.31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3,098.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461.3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4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备注
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 636676247916 - 已于2022年12
行 月21日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91190100100150649 - 已于2024年12
开发区支行 月19日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120906828510205 - 已于2024年12
东风支行 月19日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900188000225313 685.27 存续
广州东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82210078801100002009 0.19 存续
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 723779306484 5,775.85 存续
大道西支行(注)
合 计 —— 6,461.31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的下属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已将前述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 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其中募投项目资金 25,632.3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 36,085.31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22年12月,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 10,464.74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期间,上述议案事项未开展,2024 年公司根据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已使用超募资金 10,42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期间,上述议案事项未开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 15,192.57 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