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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19:16:10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5-019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日期: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坚先生
4、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 205 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 558 号)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00 时在行政楼 205 会议室(常州市延陵东路 558 号)采取
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8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2779504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1.0702%(公司有表决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下同)。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266399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29.7790%;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东 17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 11550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912%。
2、通过网络和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在任董监高以外的股东)共 17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27913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429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公司独立董事作了 2024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70972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30%;反对:3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0%;弃权:5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938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2951%;反对:32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0%;弃权:5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62178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67%;反对:3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8%;弃权:14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6%;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058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9787%;反对:32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弃权:14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6%。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70001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81%;反对:3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弃权: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8410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2601%;反对:32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5%;弃权:6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62198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74%;反对:3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6%;弃权:14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1%;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060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9794%;反对:32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6%;弃权:14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51%。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66504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23%;反对:105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9%;弃权:2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491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1343%;反对:1058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9%;弃权:2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71100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6%;反对: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弃权:5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1%;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9509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2997%;反对:325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3%;弃权:51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1%。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61664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82%;反对:6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6%;弃权:11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2%;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007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9602%;反对:624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6%;弃权:11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72%。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52258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98%;反对:248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5%;弃权:24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667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6218%;反对:248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5%;弃权:24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7%。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62365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4%;反对:40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9%;弃权:13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8%;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10774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9854%;反对:408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9%;弃权:130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9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72402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5%;反对:2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弃权:4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0811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465%;反对:24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468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总有效表决股份数为 277950433 股。同意 277283433 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0%;反对:4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1%;弃权:2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9%;该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212434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621%;反对:41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1%;弃权:2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盖章签字页;
2、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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