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苏灵)
公告时间:2025-04-23 19:11:39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苏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查阅、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挥自身的专业性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审慎、客观的意见,对公司的规范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苏灵,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9 年 7 月至今先后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副主任,现任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晶云药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 7 次,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或者缺席的情况。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
等相关情况,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发表明确意见,谨慎行使表决权,适时利用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除回避议案外,对于 2024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4 次股东
大会。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会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议次数
2024 年 03 月 22 日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初步审计意见
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
2024 年 03 月 29 日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事会审计 6 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委员会 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 年 04 月 22 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2024 年 08 月 19 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2024 年 12 月 24 日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审阅公司《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议《关于确认 2023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第三届董 酬及制定 2024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事会薪酬 2024 年 04 月 08 日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与考核委 3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员会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审议《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 4 月 8 日,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人委托独立董事罗娇女士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024 年度任职期间,除前述事项外,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注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和财务问题进行探讨与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赴公司各基地或办公场所进行现场考察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等相关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得
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和联系,能够及时获悉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举办的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回
答中小股东提问,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有效沟通及互动。
2、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相关会议,仔细查阅议案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审慎、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主动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文件,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本人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为进一步加强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深入研究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编制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依法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亲自出席了相关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列席了股东大会,忠实、勤勉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投了同意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要求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