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玮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3 16:09:50
关于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玮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凌玮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3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1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3.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14,757,6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94,030,758.2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820,726,841.7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划至公司指定的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3]518Z001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将严格按照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 金额
年产 2 万吨 年新增 2 万吨超细二氧化硅 8,916.00 8,916.00
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
1 超细二氧化 年产 2 万吨超细二氧化硅系
硅气凝胶系 列产品项目 25,338.00 24,312.41
列产品项目 小计 34,254.00 33,228.41
2 总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892.15 14,892.15
合计 49,146.15 48,120.56
本次发行原计划募集资金 48,120.56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1,475.76 万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9,403.08 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072.68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33,952.12 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公司募投项目中“年新增 2 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
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已投入 已签订合同 利息收入及 募集资金预
序 项目名称 使用金额 募集资金金 待支付金额 理财收益扣 计节余金额
号 (A) 额(B) (C) 减手续费净 (E=A-B-
额(D) C+D)
年新增 2 万
吨超细二氧
1 化硅气凝胶 8,916.00 6,370.79 1,854.17 293.14 984.18
系列产品项
目
注:1、“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C)”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设备尾款、合同质保金、先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未到期等额置换等。
2、上述数据为截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的数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3、上表中各数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年新增 2 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年新增 2 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984.1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上述待支付款项全部结清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上述事项实施完成后,对应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新增 2 万吨超细二氧化硅气凝胶系列产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并存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984.1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向 廖俊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