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成才)
公告时间:2025-04-22 21:36:08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夏成才)
作为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铖昌科技”)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在 2024年度工作中,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夏成才先生,男,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财政部特聘的首届中国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曾先后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教授、博士生导师、学院副院长、学校教务处处长等职位。现担任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国地规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通安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24年度,铖昌科技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法律法规出席会议,参加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8 2 6 0
2、股东大会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列席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我作为第一届及第二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依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
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以下议案进行了讨论,同时针对提案从自身专业角度出发,客观的给予分析和建议,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议案
1、《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
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6、《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 专项报告》
7、《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
9、《2023 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10、《2024 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11、《关于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19 日 1、《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4 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 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3、《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1 日 4、《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
实施进度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8 日 2、《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3、《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次会议 2024 年 3 月 28 日 2023 年度薪酬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1、《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 2、《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6 日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1、《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 2024 年 5 月 13 日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活动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2024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累计现场履职已达15天,我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本人采用实地现场考察、听取报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