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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辅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芸达)

公告时间:2025-04-22 21:25:01

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李芸达作为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李芸达:男,1974 年 10 月出生,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常州工学院经济与
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任
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现南京财经大学)教师,1999 年 7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
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教师,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副院长;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2024 年 1 月至今,任常州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历任神力股份 (603819.SH)、乐尔环境等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茂股份(603915.SH)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报
告期内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事姓名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现场及通
李芸达 9 9 3 3 现场
讯会议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 4 次。在工作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在年报编制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计委员关于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 9 项议案;
(2)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专门委员会 3 次。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内部薪酬管理体系的规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确定了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持续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关于 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权益授予价格》、《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参加了专门委员会 1 次。对公司补选董事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两次,全体独立董事对权益分配、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查意见。报告期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2)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事项的汇报,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督促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审慎、客观地对各项议案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调研走访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多次与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通过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报告期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天。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七、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履职情况
1、2024 年任职期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2024 年任职期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2024 年任职期间,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江苏证监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等活动。通过培训学习,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芸达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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