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诚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1:21:5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752 号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医药)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百诚医药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百诚医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百诚医药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百诚医药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百诚医药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百诚医药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41,6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9.6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52,516,693.2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1,877,503.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890,639,189.22 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209,100.8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63,430,088.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6,343.01
项目投入 B1 58,230.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2 72,774.00
项 目 序号 金 额
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B3 2,954.3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4 45,000.00
项目投入 C1 8,015.7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2
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C3 95.45
本期发生额 暂时归还流动资金 C4-1 45,00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C4-2 50,000.00
超募资金购买理财 C5 5,300.00
超募资金理财赎回 C6 5,3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66,246.2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2=B2+C2 72,774.0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及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3,049.7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1)+(C4-2) 50,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3-D1-D2-D4 372.4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72.49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分别与杭州银行科技支行、浙商银行滨江支行、泰隆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招商银行钱塘支行、农业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超募资金投向
72,774.00 72,774.00 72,774.00 100.00%
小 计
合 计 - 137,825.78 137,825.78 8,015.79 139,020.2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仿制药业务受集采、MAH 制度等政策的影响,营业收入下降,公司加大创新药研发投入,导致利润大幅下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343.01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
超募资金总额为 121,291.23 万元。经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387.00 万元(未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 2022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36,387.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永久补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