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0:12:1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阳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6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642,2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1,786,359.2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28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0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0.9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921,713.76元后(不
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78,277.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3日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71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长阳科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73,515,072.90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7,673,332.95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513,202.89
加:2024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得 976,438.36
加:2024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96,230.58
加:补贴收入 1,000.00
减:2024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1,456.9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6,600,749.10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6,600,749.10元,均为活期存款。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049.98
减:2024年度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4,006.96
加:2024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98
减:2024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5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宁波慈城支行、广发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宁波银行百丈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19年10月,公司、发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6家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21年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材料、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新站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在兴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于2023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截止日 截止日余额 储存
(元) 方式
中国银行宁波市 350677129447 2019.10.30 2024.12.31 12,624,917.15 活期
科技支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宁 33150198533600000323 2019.10.30 2024.12.31 5,272,527.56 活期
波慈城支行
广发银行宁波分 9550880027452400468 2019.10.30 2024.12.31 48,364,771.61 活期
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010078801400004396 2019.10.30 2024.12.31 5,378.51 活期
行宁波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合
肥新站高新区支 12081101040056671 2021.11.5 2024.12.31 333,154.27 活期
行
合计 66,600,749.10 -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
资合计人民币 15,615,630.27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10 日),具体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号 (万元) 投项目金额(万元)
1 年产9,000万平方米BOPET高端反射型功 28,722.00
能膜项目
2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9,174.00 1,425.67
3 研发中心项目 8,892.00 9.00
4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型 4,187.00 126.89
膜项目
5 年产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1,962.00
合计 52,937.00 1,561.56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7,290,236.03 元(截至 2019 年
11月10日),其中支付承销保荐费用3,773,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