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QY视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19:52:45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69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1-2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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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698 号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GQY 视
讯)《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GQY 视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GQY 视讯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GQY 视讯
大华核字[2025]001100369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GQY 视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GQY 视讯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 GQY 视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 GQY 视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李相繁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明辉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431 号《关于核准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64 万股,发行价格为 6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 886,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6,214,8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0,385,120.0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于 2010 年 4 月 26 日
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 11530 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文)规定,公司在 2010 年度审计报告中将上市过程中发
生的宣传费、路演费等相关费用 6,393,367.44 元计入管理费用,但上述资金原作为发行费
用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扣除,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调整,并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将上述资金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据此,公司 2010 年 IPO 募集资金净额由原 810,385,120.00 元调整为
人民币 816,778,487.44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0,385,120.00 元,其中募集项目资金 267,900,000.00 元,超募资金 542,485,12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19,220,333.52 元,累
计扣除银行手续费 15,418.48 元后,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 219,204,915.04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87,516,460.83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时 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87,516,460.83
加:2024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11,097,503.61
加:2024 年年度活期利息 32,010.25
减:转账手续费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1) 145,000,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3,645,974.69
注 1: 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