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太照明: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53:40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
中喜财审2025S00761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审计报告
中喜财审 2025S00761 号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太照明)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
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太照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太照明,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收入的确认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1. 事项描述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五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 35。
如恒太照明财务报表附注“五 (35)”之所述,恒太照明 2024 年度营业收入71,796.11 万元,为恒太照明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且为关键业绩指标,营业收入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就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和控制权转移等条款,评价收入确认的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执行分析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执行细节测试,对于内销收入,抽样检查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等;对于出口销售,获取海关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据、销售发票、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对重要客户销售情况进行函证;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以评价销售收入是否记入恰当期间;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十一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 7。
如恒太照明财务报表附注“五(7)”之所述,恒太照明 2024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15,049.35 万元,增长较快,其中存货账面余额 16,239.31 万元和存货跌价准备1,189.96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取决于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要求管理层对存货的未来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如相关)、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进行估计。由于存货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对合并财务报表的重要性,且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假设和估计,其中可能存在错误或潜在的管理层偏向的情况,因此我们将其识别为贵公司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存货跌价准备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相关内部控制的执行;
(2)评价管理层计算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判断、假设和估计,例如我们查阅了管理层确定存货未来销售价格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如相关)、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事项的依据和文件;
(3)执行检查、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特别是对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我们根据相关数据进行了重新计算;
(4)对存货盘点进行了监盘,在监盘过程中,我们除了关注存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外,还重点关注了存货的使用状况,是否存在呆滞、残次等状况的存货,以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5)检查原始凭证对于存货库龄的划分进行测试;
(6)关注财务报告中对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四、其他信息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恒太照明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恒太照明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恒太照明、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恒太照明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恒太照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恒太照明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恒太照明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
地址:北 京 市 崇 文 门 外 大 街 11号 新 成 文 化 大 厦 A座 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恒太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江苏恒太照明有限
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0 日,由李彭晴、黄华出资 500 万元,经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苏瑞内验(2013)第 648 号《验资报告》,在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股东会,决定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
第 021496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 178,133,970.91
元。公司按照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178,133,970.91 元按 6.8513:1 比
例折成股份公司股本 2,6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净资产高于股本部分人民币152,133,970.91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按照各自在公司的
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