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宁生物: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19:3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川宁生物(301301)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振东 联系电话:010-662205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光远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本报告期内未列席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报告期内未列席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7 月 1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关于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规则要求,向被培训
人员就 2024 年以来包括“新国九条”、
上市公司股东和关键少数减持以及退市
规定等资本市场关键政策情况进行了重
点培训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 4.6.3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 不适用
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
第 4.6.8 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 不适用
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 不适用
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 不适用
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
《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 不适用
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行承诺 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相关主体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
向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
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 是 不适用
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未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等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保荐代表人由李振东、李忠变更为李振东、杨
光远。李忠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川宁生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物持续督导工作,长江保荐决定委派杨光远先
生接替李忠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