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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星科技:市值管理制度

公告时间:2025-04-21 20:56:33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
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自身规律可循,必须依据市值管
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执行。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子公司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订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九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将行业并购作为长期战略之一,聚焦工具主业,积极寻找优质并购目标,提升公司品牌竞争力并优化全球化布局,从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公司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适时建立常态化的个人激励机制,将公司价值成长与员工个人利益合二为一,激发管理层和公司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有助于提升公司质量。
(三)现金分红。公司积极鼓励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分红政策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的资金需求,建立符合公司实情、可持续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稳定投资者的分红预期,给予投资者合理的现金回报,从而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情况、竞争优势、发展战略、长期愿景等情况,展示公司的经营成果,帮助投资者合理判断公司投资价值,引导投资者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积极回应投资者建议和诉求,吸引更多耐心投资者,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五)信息披露。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资者需求和市场情况,主动回应市场关注点,自
愿披露有助于准确理解公司投资价值的信息,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有效性;针对可能误导投资者判断的信息,公司将主动回应,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形象,提升公司价值的合理性。
(六)股份回购。公司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需要,适时采取股份回购工具,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价值。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第五章 市值管理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部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并设定合理的目标区间,一旦相关指标出现超出目标区间的情形,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该尽快研究并确定应对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一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可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收集信息,全面分析造成股价波动的原因,核实有关情况,必要时发布自愿性公告或澄清公告,对外说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核查结果以及任何有利于投资者判断公司投资价值的信息;
(二)加强投资者交流,通过互动易、电话会议、现场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沟通,必要时召开公开说明会,对外说明股价波动的原因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积极措施稳定股价。
(四)积极推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或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号召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稳定市场预期。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1、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3、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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