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8:54:24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3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决定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6.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7.00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8.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 √
规划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基本薪酬方案的 √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4.01 选举金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张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3 选举刘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4 选举马伟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5 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6 选举龙雪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5.01 选举刘超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2 选举李剑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3 选举程大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6.01 选举周珮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16.02 选举马丽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㈡披露情况:提案1、提案3至提案15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至提案7、提案11、提案12、提案16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提案 9、提案 11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提案 15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 14 至提案 16 将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应
选独立董事人数 3 人、应选非职工监事 2 人。
在每项提案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4月2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渤海租赁董事会
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有: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填报
对候选人A投×1票 ×1票
对候选人B投×2票 ×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⑴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⑵选举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