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8:36:27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25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通达创智(厦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华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81,477,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81,1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1.086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7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14,3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3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7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6%;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7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1%。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6%;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7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1%。
3、审议通过了议案三《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6%;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7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1%。
4、审议通过了议案四《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5%;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6%;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724%;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1%。
5、审议通过了议案五《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7%;反对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413%;反对 2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85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议案六《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3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9%;反对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419%;反对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7814%;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766%。
7、审议通过了议案七《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45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5%;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686%;反对 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272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伍艳律师、钱程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达创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