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旭明)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4:57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年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旭明,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副教授。曾任福建师范大
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24 年 2 月 1 日起任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7 次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独立发表意见,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024 年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 3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会议
黄旭明 独立董事 3 0 0 否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就公司董、监、高 2024 年度薪酬议案进行了审议,监督薪酬制度执 行情况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作为战 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 2024 年度战略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
2024 年度本人主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姓名 委员会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会议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 1
黄旭明 主任委员 1 0 0 否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 1
黄旭明 委员 1 0 0 否
2024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次数 1
黄旭明 委员 1 0 0 否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次数 3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会议
黄旭明 独立董事 3 0 0 否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本人都积极参与,提前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 生的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和行使职权,有力地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联系,关注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情况,积极促进并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 责人对审计事项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以保障公司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披露年度报告。
(七)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研读 公司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资料和报告,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
通过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董事及相关管理层保持必 要的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 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
持续关注定期报告与年报审计,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等重 点与相关人员进行讨论与沟通。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八)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不定期在公司现场办公,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公司高管、
技术人员,重点了解公司发展的现状、内部控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对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认真审阅公司的 定期报告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联系,利用专业优
势,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积极献计献策,关注媒体对公 司的相关报道,关心公司运行状态,忠实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能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
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适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2024 年度,本人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如下:
姓名 现场工作累计天数
黄旭明 16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2024 年 4 月 9 日,发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关联租赁的议案》
审议事项的意见:
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增加原有办公地点的租赁面积,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调整租赁价格并重新签订租赁协议;本次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2024 年 9 月 20 日,发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审议事项的意见: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707.27 万元,少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 项目投资金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 整 后 拟 投 入
项目名称
号 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汽车安全系统研发及产
1 24,141.00 24,141.00 19,470.27
业化项目
5G车联网TBOX研发及产业
2 20,964.00 20,964.00 16,996.00
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6,241.00 26,241.00 26,241.00
合计 71,346.00 71,346.00 62,707.27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 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
3、2024 年 9 月 20 日,发表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 办理事项。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投项目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