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国平)
公告时间:2025-04-18 23:13:41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汪国平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 2 次董事会议,1 次股东大会 ,
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不存在反对、弃权
的情形。
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召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开时间
第 三 届 独 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2024年4
董 事 第 二 次 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
月 19 日
会议
本人就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战 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 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审核,积极研究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
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2024 年 4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 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会议,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加相关会议,履行相关
职责。2024 年 4 月 18 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到公司现场参加股东大会或其他事项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汇报,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交流,分享自己在企业管理、市值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心得,共同交流、探讨业务,也借此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日常生活中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证券部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等媒体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3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同时,本人重视履行职责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尤其是对涉及股东权益保护的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 管理层的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
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5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