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2:23:40
证券代码:301176 证券简称:逸豪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8 号)同意注册,逸豪新材 2022 年 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266,667 股,发行价为 23.8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9,328,007.9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05,882,37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03,445,632.11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6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6,727,044.13 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89,397,151.06 元,本年度使用 207,329,893.07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496,727,044.13 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229,793.84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3,445,632.11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401,488,794.14 元,系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12,938,600.00 元,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11,449,805.86元。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22,209,959.48
加:2024 年度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 3,288,327.43
减:2024 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7,329,893.07
其中:①2024 年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60,149,893.07
②2024 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7,180,000.00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18,168,393.84
其中: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 5,229,793.84
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③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2,938,6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六个银行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是: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健康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潭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赣州潭口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赣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 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赣州分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 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执行付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 司财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 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与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赣州银行健康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赣州分行”)、招商银行赣 州分行、光大银行赣州分行、兴业银行赣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
民币 5,229,793.84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存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 状 余额 备
方式 态 注
兴业银行 503010100100346319 人民币 活期 正 4,672,837.28 注 1
赣州分行 常
建设银行赣州 36050110051500000717 人民币 活期 正 474,722.56 注 2
潭口支行 常
招商银行 797900057410401 人民币 活期 正 42,897.00 注 1
赣州分行 常
进出口银行江 10000030372 人民币 活期 正 30,212.58 注 1
西省分行 常
光大银行 53290180808608885 人民币 活期 正 5,269.98 注 1
赣州分行 常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存款 状 余额 备
方式 态 注
赣州银行 2813000103010006191 人民币 活期 正 3,854.44 注 1
健康支行 常
合计 5,229,793.84
注 1:系本公司与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的银行账户。
注 2:本公司与建设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其下级银行“建设银行赣州潭口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公
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逸豪新材《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逸豪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逸豪新材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5]12009-1 号);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