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1:04:44
证券代码:001368 股票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2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0624 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0.342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5年4月23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8 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39.062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202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
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76 人,首次授予数量为 186.76 万股。
5、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并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预留授予
登记人数为 17 人,预留授予数量为 30.70 万股。
6、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
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4 个月、26 个月、38
个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第一
个限售期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锁: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2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
各年度营业收入定比 各年度净利润定比 2023 司 202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对应考核年 2023 年增长率(A) 年增长率(B) 97,137.65万元,定比2023年
解除限售期 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增长率为21.56%;公司2024
3 (Am) (An) (Bm) (Bn) 年净利润为10,301.80 万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 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
期 2024 25.00% 20.00% 25.00% 20.00%
净利润为为11,201.35万元,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定 比 2023 年 增 长 率 为
营业收入增长率 A≥Am 或 B≥Bm X=100% 10.78%。仅达到了业绩考核
(A)或净利润增长 An≤A<Am 或 Bn≤B<Bm X=80%
率(B) A<An 且 B<Bn X=0 触发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净 例为80%。
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
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属业务
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 单元均实现其2024年度业绩
4 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若激励对象(总部各职能
目标,其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
部门及支持中心的激励对象)不参与业务单元考核的,则考核年度已满 限售比例(Y)为 100%。
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Y)为
10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 76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