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冠新材: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20:18:48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1330036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1330036 号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德冠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结合德冠新材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德冠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德冠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德冠新材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5 年 4 月 17 日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17号)同意注册,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6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8,44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合计76,038,532.83元后,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979,969,915.17元。
该募集资金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华兴验字
[2023]210010506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056,008,448.00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 76,038,532.83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979,969,915.17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668,680.07
减: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8,207,778.01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77,257,120.92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12,585,641.01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78,588,055.30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金额 0.00
注: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04,246,31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762,137.16 元,除承销及保荐费用76,038,532.83元外,其他发行费用先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支付,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2023年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71410的专用账户、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账号为801101001402686204的专用账
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德胜支行账号为44496001040020447的专用账户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账号为757900307910818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 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 月17日、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1日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述四家 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 司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银行存款 银行理财产品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广东德冠薄膜 801101001402671
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 新材料股份有 410 0.00
限公司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广东德冠包装 801101001402686 78,053,946.46
份有限公司大良聚贤支行 材料有限公司 20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广东德冠包装 444960010400204 187,991,706.27
司顺德德胜支行 材料有限公司 4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 广东德冠包装 757900307910818 12,542,402.57
德支行 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278,588,055.30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 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南城区SD-I-02-05-02-06-01地块”。募投 项目“功能薄膜及功能母料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
限公司实施,新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属于包装公司不同厂区,两地位于同一个镇,相距不足五公里,与“德冠中兴科技园新建项目”的实施地相同。根据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其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的需求,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优化项目布局,统筹规划项目建设,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经营发展需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7,257,120.92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28,207,778.01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7,257,120.92元,置换预先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207,778.01元。上述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2350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