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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明珠:东方明珠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8 17:13:24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5-00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5 年
中期分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派
送红股 0 股,转增 0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8,712,124.82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 386,643,817.48 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3,361,899,817 股为基
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605,141,967.06 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226,717,054.3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0.49%。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二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
二、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见下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05,141,967.06 605,141,967.06 453,865,746.18
回购注销总额(元) 500,000,15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68,712,124.82 601,868,659.87 174,057,756.13 的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 3,831,859,021.38
未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664,149,680.3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 否
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00,000,157.78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481,546,180.2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164,149,838.08
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449.4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 否
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三、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分享经营成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 2025 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上限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安排
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计划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
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 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暨2025年中期分红计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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