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20:46:15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标准,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司通过定期自查、现场检查、加强缺陷整改与考核等多种形式开展内控工作。2024年,组织本部及所属企业全面开展内控有效性自查,自查覆盖率100%;对106家单位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业务的内控有效性进行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内控缺陷,下发缺陷整改通知,督促相关企业有效落实整改,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控,提升管理,切实防范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程序和方法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标准。
程序:遵循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标准》规定的程序执行。制定评价工作计划、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查、组建内部控制现场检查小组、内部控制有效性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缺陷沟通确认、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方法: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和内容
公司每年开展内部控制自查全覆盖,按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检查“三年全覆盖”的要求以及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
价检查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2024年纳入评价检查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所属9家公司、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所属3家项目公司、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31家项目公司、深能安所固电力(加纳)有限公司、深能西部能源(成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35家项目公司、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及其所属2家公司、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10家公司、深圳能源PNG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潮州深能甘露热电有限公司、潮州深能凤泉热电有限公司、维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共计106家企业,纳入评价检查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73.82%,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65.8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党建与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传递和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燃料(燃煤、天然气)供应与价格波动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国际化经营风险(境外投资实施风险)、电量需求风险、人才储备风险、电力市场交易风险、安全生产风险、战略实施风险、项目开发论证风险、产业结构风险等十大高风险领域。
1.组织架构。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完成组织管控与管理体系优化设计。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公司股东大会、党委、纪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局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各工作细则均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监管要求,确保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合法、合规、高效地运作,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绩优、诚信、规范、环保”的良好形象。
公司总部设置党委工作部、董事会办公室、行政管理部、组织与人力资源部、战略与运控部、财务管理部、安全与生产技术管理部、投资发展部、供应链管理部、科技与数智化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纪检监察与监事会办公室、审计风控部、产权法律部共14个职能部门,以及能源创新研究院、技术研究院、深能学习与发展中心、招标中心、财务共享中心、审计中心、行政人事服务中心、司库管理中心共8个支持性机构,实施公司管控职能。
公司规范所属企业法人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法人治理原则,行使出资人权利,严格审核所属及主要参股企业“三会”议案,对产权代表请示、“三会”议案的决策程序与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尤其关注参股企业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注重通过议案审核提高参股企业法人治理水平,保障国有股东合法权益。产权代表能够按要
求履职,所属企业决策规范,决策风险得以有效控制。
2.发展战略。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战略规划中期调整,强化“湾区深耕、区域强化、海外发展”的产业空间布局,组织编制公司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持续与能源产业链上下游战略客户开展交流合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动战略合作落地落实;主动对接上游资源企业,“气电联营”取得实质性进展;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双百行动”、价值创造等专项行动,指导所属环保公司开展“世界一流专业领军企业”取得新突破,“科改示范”成效突显。
公司贯彻“1246”总体思路,实施“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积极布局海外市场、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城市燃气、中小抽蓄及深圳“大本营”示范等项目,全力推进投资发展与项目拓展工作。国际事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初显成效;海上风电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发挥煤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托底保障作用,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推进生态环保项目落地,实现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巩固存量拓展增量,城市燃气终端居民用户突破“百万大关”;积极响应市政府建设“超充之城”号召,超额完成建设目标;抓住中小型抽水蓄能发展“新机遇”,做深做实纳规工作;布局产业新兴业态,前瞻打造新质生产力。
3.人力资源。公司开展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加大力度提拔使用表现优异、各方面比较成熟的年轻干部,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积极参与“菁英聚鹏城”联合校招活动,搭建便捷、高效的在线申请平台,深
化与各大高校的合作,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推动落实了优才计划;为贯彻落实公司数智化建设工作要求,启动全新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效提升管理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
4.社会责任。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口帮扶汕头市盐鸿镇,改善当地居民生活环境;鸿一村副业生态园“变废为宝,打造乡村会客厅”项目入选“深圳市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与小漠街道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结对社区;公司承办首届能源绿色发展大会,举办2024碳达峰碳中和论坛暨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下“探索氢基能源应用,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主题论坛,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在全国范围内广泛传播与深入实践,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多新视角和新思路;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把环境负资产转变成生态正资产,所属电厂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稳定可靠,公司连续五年获评“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优秀单位”;推进公司所属南山、龙岗等14个科普教育基地改造及建设,“东部环保电厂科普教育基地”获评市治污保洁优秀项目;公司完成《深圳能源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全面集中展示了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成绩和亮点,彰显了企业责任与担当。
5.党建与企业文化。公司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党组织前置研究,持续推进“党建入章”,全面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分类指导思路,建立“一片区一培训”“一季度一推进”“一企业一特色”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党建质量提升;深入实施“六建四创”,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聚焦组织建设,深化战略支撑作用。
公司深化政治监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印发《集团2024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围绕工作机制优化、重点领域监督等明确四方面21项监督措施,引入问题通报、线索移交、责任追究等机制,推动联合监督体系向业务监督、合规治理、责任追究“三位一体”运作模式迈进,致力打造事前加强规范、事中注重监控、事后强化追责的监督闭环;持续深化“关键少数”监督,规范干部廉政审核,督促6家直管纪委企业规范组织廉政审查,审慎回复意见;进一步规范集体决策和事项报告,加强“三重一大”决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合法合规性等程序监督;建立健全直管企业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件处置等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运行顺畅的体制机制。
公司健全完善“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风险防范化解机制,设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办公室,每月组织召开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会,每季度向公司党委和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风险研判情况。公司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跟踪监测机制,对年初评估出的重大风险按季度进行跟踪监测,密切跟踪风险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发布前期合规工作成果并推进体系试运行,指导和推动所属5家平台公司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形成上下贯通、母子公司协调顺畅的合规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合规风险。
6.资金活动。公司增加融资工具多元化和储备额,保障资金链整体安全;通过发行债券,推广信用证、商业票据等无感贴现支付方式,获取低成本资金,大幅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通过发行新型票据、积极推动多级资金池建设,创新融资方式,降低资产负债率;积极开展公司委贷梳理及内部资金融通工作,提升资金管理效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打通资金跨境流转,助力海外业务拓展;深圳国资首个司库系统建成,初步实现全公司“资金可视”。
7.采购业务。公司建立上下一体的标准化审批流程,根据业务监管特点及数字化管控需要,固化审批内容和要素,嵌入合规性审核节点,进一步提升商务管控有效性和合规性;在大宗采购上,充分发挥燃料物资公司、平台及区域公司“横向协同、纵向集中”的两级采购机制优势,挖掘各级单位“能统尽统”的主观能动性,深挖潜能,降本增效,集采规模及节资率再创新高; 公司以数字化转型为契机,深入开展数智化管控建设,充分借助数字科技,加快推进信息富集管理、业务平台统合、智能分析预警、数字交互培训等能力建设,实现业务价值全面提升;以采购供应侧编码体系、编码治理及编码管理为切入点,针对采购数据标准不一、编码体系不完善的问题,针对性开展物资编码系统优化工作。
8.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存货、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标准,规范资产取得、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处置、在建工程转固与核算等业务操作;建立资产减值管理标准,规范企业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行为,
保障资产安全。
9.销售业务。公司全面执行省内电力企业发售业务的一体化协同交易策略,扎实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