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20:39:47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2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05.20 万股。其中,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40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为 3,999.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 3.45 元/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为 206.20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
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2022 年 1 月 23 日,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单>的议案》。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针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意见。修订后,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为 4,205.2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由 240 人调整为 236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3,999.00 万股调整为 3,887.00 万股;预留
部分权益数量由 206.20 万股调整为 318.20 万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 年 4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等相关公告。
3.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
的公告》,公司已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川国资函〔2022〕7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日至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公司内网 OA 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
异议或不良反映。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
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7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4 名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高级管理人员安德军等 35 名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上述 39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493.00 万股,高级管理人员贾双燕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6.00 万股,涉及股份合计 519.00 万股。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36 人调整为 197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3,887.00 万股调整
为 3,368.00 万股;预留部分权益数量不变。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18日,以3.45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197名首次授予激励计划授予3,36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
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8.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7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合计 579.50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7
人调整为 180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3,368.00 万股调整为 2,788.50 万股;预留部分权
益数量不变。鉴于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3.35 元/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 年 7 月 29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9.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
2022 年 5 月 18 日,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80 人,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数量:2,788.50 万
股,首次授予价格:3.35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
公司股份总数由 1,403,721,079 股增加为 1,431,606,079 股。
10.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2.82 元/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等相关公告。
11.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鉴于预留授予日确定后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 8.00 万股,故本次实际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288.0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0 月 20 日,预留登记人数:
17 人,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数量:288.0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2.82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公司股份总数由 1,431,606,079 股增加为
1,434,486,079 股。
12.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9.0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80 人减少至 177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788.50 万股调整
为 2,749.50 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 万股予以回购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 17 人减少至
16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8.00 万股调整为 276.00 万股。鉴于 2022 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 3.25 元/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2.72 元
/股。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