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20:21:3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华盛昌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96,334,326.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42,067,924.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66,40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7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项目 序号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454,266,401.51
项目投入 B1 245,161,462.5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0,953,706.04
手续费 B3 1,697.13
项目投入 C1 132,513,757.3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179,738.01
手续费 C3 95.00
项目投入 D1=B1+C1 377,675,219.9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4,133,444.05
手续费 D3=B3+C3 1,792.1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110,722,833.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0,722,833.5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5月,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巴中市卓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10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未到期
募投项目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专户余额 现金管理投资
产品余额
国内运营及营销 中国建设银行 442501000039000
网络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55,680,000.00 — —
深圳泰然支行 02516
总部及研发中心 交通银行深圳 443066041013000 159,440,000.00 19,457,716.71 90,000,000.00
建设项目 红荔支行 939634
补充流动资金项 交通银行深圳 443066175013000 42,556,401.51 — —
目 彩田支行 946300
华盛昌仪器仪表 招商银行股份 755916234410808 196,590,000.00 — —
巴中生产基地建 有限公司深圳
设项目 分行营业部 755951608510909 — 755,221.86 —
招商银行股份
华盛昌智能传感 有限公司深圳 752901094510901 — 509,839.09 —
测量仪研发生产 分行营业部
项目 交通银行深圳 443066041013008 — 55.86 —
红荔支行 039806
合 计 454,266,401.51 20,722,833.52 9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251.3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购置场地”,并计划于2023年
4月15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写字楼售价较高且符合公司使用条件的写字
楼数量较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购置合适的场地,进而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
划进度实施。
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开发”,并根据上述地块建设进度的约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4日为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105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38,682.84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438,682.84元。2020年10月28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