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联动科技: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20:18:53

关于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261号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261 号 鉴证报告第 1 页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261 号 鉴证报告第 2 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春燕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钰涵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261 号 鉴证报告第 3 页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1532 号文《关于同意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方案及发行结果: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160.0045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60.0045 万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96.5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0,332,346.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5,782,486.4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4,549,859.6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46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59.14 万元,剩余
金额为 85,193.49 万元。
(三)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875.21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851,934,930.32
减: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产业化扩产建设项目 10,159,269.56
减:半导体封装测试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310,324.28
减: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3,282,470.72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1,287,900,000.00
加: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724,400,000.00
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2,512,423.85
加: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0,089,936.52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232,285,226.1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海光明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 年 9 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南海光明新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元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 存放方式
佛山市联动科技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罗村支行 80020000018799424 2,130,990.46
佛山市联动科技 中国民生银行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注 1) 636773111 1,526,823.22
佛山市联动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南海光明新城支行 680876230562 15,003,982.77
佛山市联动科技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支行 801101001317650687 0.00
佛山市联动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分行 757901647810618 213,623,429.68
合 计 232,285,226.13
注 1:公司银行账户 636773111 开户行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该
支行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下级支行,其对外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名义签署。
综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合计为人民币 232,285,226.13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联动科技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