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安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时间:2025-04-17 19:29:49
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14:30 。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7 日 15:00—2025 年 5 月 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950 迅安科技 2025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2 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 318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根据 2024 年经营情况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6)。
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24 年度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陈文化、钱爱民、吴毅雄、牟伟明对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文化)》(公告编号:2025-020)、《独立董事2024 年度述职报告(钱爱民)》(公告编号:2025-021)、《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吴毅雄)》(公告编号:2025-022)、《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牟伟明)》(公告编号:2025-023)。
审议《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汇报。
审议《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5 年度需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为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交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9)。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审计后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拟进行权益分派:目前总股本
61,1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7,495,000.00 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 股,无需
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转增 12,220,000 万股。如
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的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公司拟续聘其承担我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审议《关于 2025 年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5 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 2024 年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审议《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八、九、十一;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十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代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4、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5、股东可以信函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7 日 9:30-15:3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 318 号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德明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五一路 318 号
邮编:213025
电话:0519-8841089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