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霸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18:14:34
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时间
1、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印发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按照上述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
会计准则。
2、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
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上述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 2024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施行之日起执行。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