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维科技术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4 21:45:48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7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核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2号)同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14,192,495股股票,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4.3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249,238.2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750,756.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35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 南昌定期存款账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20,538,399.88 26,838,780.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 -
(2)专户利息收入 780,586.05 578,674.40
(3)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100,000,000.00 -
(4)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270,000,000.00 -
(5)上期理财收益转入 554,666.67 -
(6)本期理财收益转入 1,190,486.11 -
(7)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入 - 56,125,105.00
(8)银行划转 - -
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募集资金专户 南昌定期存款账户
小 计 372,525,738.83 56,703,779.4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594,205.84 -
(2)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
(3)专户手续费支出 28,422.55 -
(4)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320,000,000.00 -
(5)应付募投项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出 56,125,105.00 81,989,159.40
(6)销户转出 - -
(7)银行划转 - -
小 计 376,747,733.39 81,989,159.4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6,316,405.32 1,553,4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7月26日,公司、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维科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12月5日,公司、南昌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维科电池)、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世纪证券承接。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0日,公司、世纪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鼓楼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莞维科电池、世纪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横沥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南昌维科电池、世纪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新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已注销账户)、1 个定期存
款账户(不含已注销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 3901110029200393335 募集资金专户 15,140,280.39 -
农业银行宁波解放路支行 39053001040007712 募集资金专户 - [注 1]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29200438741 募集资金专户 - [注 2]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14200007214 定期存款账户 - [注 3]
工商银行东莞横沥支行 2010026314200007338 定期存款账户 - [注 3]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202255129294 募集资金专户 1,176,124.93 -
中国银行南昌市新建支行 193255357245 定期存款账户 1,553,400.00 [注 4]
合 计 17,869,805.32
[注 1]:银行账号“39053001040007712”为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户,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销户。
[注 2]:银行账号“2010026329200438741”为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项目资金专户,该账
户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开户,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销户。
[注 3]:银行账号“2010026314200007214”和“2010026314200007338”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东莞维科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材料、设备、工程等款项。上述账户于 2023年 12 月 19 日销户。
[注 4]:银行账号“193255357245”为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账户,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南昌维科电池拟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等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占募集资
项 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2023 年 12 月 31 本期使用募集资 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计划投
资总额 日止) 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