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华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3 15:32:25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0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 116 名,注册会计师
69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9 人。
(7)业务信息:中汇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01,434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2023 年度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 180 家,涉及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3 年度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务 成为注册 开始从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
会计师时 事上市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及复核过上
间 公司审 服务时间 市公司审计
计时间 报告家数
2013 年 12
陆加龙 项目合伙人 2013 年 2013年 2023 年 5 家
月
签字注册会
崔齐齐 2021 年 2018年 2021年4月 2024 年 0
计师
质量控制复 2011 年 10
金刚锋 2010 年 2008年 2025 年 7 家
核人 月
2.诚信记录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时间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陆加龙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纪律处分 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在上海恒业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项目中存在的未对 OEM
外协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充分核
查、未对研发管理、采购付款等内部控制缺
陷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存货监盘及客
户走访程序存在瑕疵、对研发费用相关事项
核查程序不到位等问题采取通报批评的纪律
处分。
2 金刚锋 2024 年 5 月 28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宁波证监局 对在浙江羊绒世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文件中存在的加盟
商及加盟店的管控关系、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整的问题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80 万元(含税),另外单独收取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 10 万元(含税),合计收费 90 万元(含税)。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资质、业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及服务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个会计年度。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