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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新传媒:皖新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1 21:29:10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审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已连续16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鉴于容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2024 年度公司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以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2024 年 8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报审计事务所选聘招标方案》,确定审计机构的选聘评价要素并细化选聘评价标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事务所、天健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2024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
及注册会计师们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合理,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四)2025 年 3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皖新传媒 2024 年年度报告初步审计意见的沟通报告》。
(五)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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