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姜梅)
公告时间:2025-04-08 21:13:36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姜梅)
2024年,本人姜梅作为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姜梅,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微电子学与固
体电子学专业博士学历,副教授。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电
子系教师;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1 月,于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攻读博士学
位;2012 年 6 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系主任;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上述会议召开前,本人均获取并详细审阅了公司依法提前准备的会议资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以专业、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或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姜梅 5 5 4 0 0 否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中,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本人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归属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地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 委员会
姓名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应参加 实际参加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姜梅 6 6 2 2 - - - -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等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了解重点事项的进展情况,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审阅相关资料,关注审计过程,
督促审计进度,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本人监督了公司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对拟聘任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关键事项进行了审查。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在此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认真解答投资者提问,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不断研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专注于理解和掌握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以此不断提升自身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上的专业素养和执行力。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其他会议、交流活动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邮件、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终总结大会,听取管理层对公司 2024 年经营
成果的汇报,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科学化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了顺畅的沟通,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公司不定期向本人通报资本市场最新法规及监管动态,同时,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提醒本人履行保密义务,强化守法合规意识。
在公司的协调安排下,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课程,以及公司组织的《新公司法修订要点培训》,通过系统的学习,及时掌握了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在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4年,本人持续监督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经审查,公司的相关交易均在审议额度内进行,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重点事项进行关注,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通过邀请报价方式进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经对审计机构的资料审核及初步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监督了公司的选聘流程,并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前述薪酬方案遵循了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是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目标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归属工作,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授予价格调整及作废处理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建议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指引,定
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研究相关事项和履职相关问题,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独立董事: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