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轴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7 19:30:58
证券代码:430418 证券简称:苏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的基本要求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反舞弊等公司层面流程;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与成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筹资业务、销售业务、人力资源、费用核算、研发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会计核算、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合同管理以及信息系统层面等重要业务流程和事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固定资产、存货与成本、研发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评价程序:审计部研究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2、评价方法:由内控工作小组综合运用访谈、抽样、穿行测试、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有效运行的证据,报审计部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四、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
(一)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目标
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框架评价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从这五个要素进行全面评价,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确保决策、监督、执行三个层面的职责权限分离,形成制衡。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治理相应的议事规则。
1)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则中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会议登记、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均开通了网络投票方式,使所有股东都可以
方便地参与到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中来,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股东重大利益的议案时,均已按规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进行披露。
2)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下增设战略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新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报告期内,公司
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涉及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举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讨论。
3)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制定了《监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监督机构,对监事职责、监事会职权、监事会的召集与通知、决议等作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有利于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员工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3 名监事均参加了全部监事会会议,涉及
关联事项时,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审议议案时能做到客观公正、勤勉尽职。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营销部、产品研发部、工业工程部、工艺开发部、质量保证部、采购部、生产制造部、安全保障部、设备管理部、财务部、综管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科研部、审计部等管理职能部门,公司下设各生产车间。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关键岗位员工的休假制度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等。同时有效的绩效考核,将部门和员工个人的工作表现与公司战略目标紧密地结合起来,增强公司凝聚力,确保公司快速平稳的发展。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造轴承精品,扬中华品牌”为使命的经营理念,以优质的产品和市场结构、最佳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领先的成本管控能力,崇尚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创新发展潜力,致力成为国际优秀的滚针轴承企业。
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司员工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社会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依法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和相关制度,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员工的尊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劳动和谐企业,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编制并发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并发布《质量手册》,以确保实现“为顾客提供满意产品和优质服务;追求所有业务领域的零缺陷战略;确保组织、过程、产品的持续改进”的质量目标;编制并发布《环境管理手册》,并依照环境方针和目标来控制本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公司对环境保护的承诺。取得了 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开展了碳盘查、产品碳足迹核查工作。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风险评估制度》,在分析生产经营活动基础之上,制定了合理的控制目标,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以识别和应对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原材料的波动性所延伸的产品市场供求波动及价格弹性等诸多因素,确定了风险事项识别环节并将风险评估及反馈控制嵌入到相关部门职责范围,有效地形成了一套风险识别、判断、反馈、决策、控制机制。
3、控制活动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已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并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执行、业务执行与审核监督、财产保管与会计记录、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等。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已制定内部审批权限及流转程序,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3)会计系统控制
1)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明确了各项会计工作流程、核算办法,确保财务工作有章可循,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会计机构设置完整,会计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的要求配置,并且机构、人员符合相关独立性要求。
(4)预算控制
公司建立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各责任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根据预算规定的收入、成本、费用与支出标准检查和监督各个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保证公司各种活动或各个部门在充分达成既定目标,实现利润的过程中对经营资源的利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