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申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4-07 16:14:37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6.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7.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赵向东先生、林家和先生、刘洋先生及原独立董事林涵先生、高琦先生、陈玉宇先生作《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 5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方可获通过。审议议案 7 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 述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公 司 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会议现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 2)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 2)和持股凭证。
(3)为便于会务组织,请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之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
回复(见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13:30—13:5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9778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0782@163.com
联系人:何嘉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为“恒申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
股份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00 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本人:
证券账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
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5年4月28日举行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