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中复神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2 19:43:5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中复神鹰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重大风险的结论性意见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5,731.06 万元,同比下降 31.07%; 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38.39 万元,同比下降 139.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78.95 万元,同比下降 177.77%。主要系:1、受碳纤维行业供需失衡,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及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影响;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神鹰西宁和神鹰上海项目全面投产利息资本化转费用化等原因所致。
2024 年,上市公司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针对阶段性亏损的情况,公司通过产品打造、技术创新、市场攻坚、质效统筹、风险管控等综合性措施提升企业整体运行效率,构建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来降低行业下行期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中复神鹰签订保荐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复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神鹰业务情况,对中复神鹰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 年度中复神鹰在持续督导期间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 2024 年度中复神鹰在持续督导期间
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中复神鹰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中复神鹰依照相关规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中复神鹰的内控制度的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中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复神鹰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中复神鹰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中复神鹰的信息披露文
10 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 年度,中复神鹰及其控股股东、
1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 年度,中复神鹰及其控股股东、
12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4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中复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神鹰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
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
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
14 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24 年度,中复神鹰未发生相关情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况。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
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
15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
量。 求,披露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报告。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
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4 年度,中复神鹰不存在需要专
16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
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 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中复神鹰存在重大问题。
四、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下滑且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受碳纤维行业供需失衡,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及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影响,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公司业绩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态势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也取决于公司技术研发、产品市场推广及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如果未来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市场竞争加剧或规模效应未按预期逐步显现,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应用市场,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及管理能力等以应对上述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碳纤维产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国内碳纤维技术升级主要集中在更
高强度(如 T1200 级别)和更高模量(如 M55X 级别、M65J 级别),以及更高
制备效率(如高速纺丝和大丝束)碳纤维制备工艺的研发和工程化应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的保持均依赖于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的工艺技术和产业化应用。目前主要技术升级风险在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企业研发基础相对雄厚,其研发投入程度、新产品孵化速度、产品性能和质量提升速度都具有一定优势,同时公司技术研发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延缓公司部分产品实现国产替代的目标进程。
(三)经营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碳纤维制造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对国家相关战略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产业政策、技术扶持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对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的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将可能受到影响,可能给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风险。
2、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中复神鹰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