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大地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21:14:3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0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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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12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30Z1032 号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董事
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大地熊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大地熊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是大地熊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大地熊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大地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地熊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大地熊容诚专字[2025]230Z1032 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王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许沥文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成
2025 年 3 月 28 日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1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8.0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4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954.6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50,185.3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417.42 万元;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00.00 万元。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
177.7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750.6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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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202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3401040160000905381 1,750.6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1302362119100045423 已销户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望江东路支行 499050100100360183 已销户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20000426102566600000089 已销户
合 计 1,750.69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2,448.59 万元(含尚需支付的尾款 545.83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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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