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5 19:15:56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3 次、
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 13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在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配备了专业的年度审计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专业水平高,其中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严谨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减值、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等。针对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三)审计质量管理水平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具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能够妥善完成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五)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