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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4 19:19:38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433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DehaoInternational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 1-8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德皓核字[2025]00000433 号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花园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花园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花园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德皓核字[2025]0000043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花园生物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花园生物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花园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花园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熊绍保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琳华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2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面值 12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200 万张,期限 6 年。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已
支付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90,000,000.00 元,已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汇入花园生物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花园支行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370182455474)。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3,655,312.24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344,687.76 元。
截止 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561,979,391.14
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项目 金额
减:保荐承销费用 10,000,000.00
募集资金初始金额 1,190,00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 3,655,312.24
募集费用净额 1,186,344,687.76
减:报告期末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累计金额 423,108,401.72
其中:以前年度金额 59,171,210.11
本年度金额 363,937,191.61
减:未到期定期存款 100,000,000.00
减:未到期对公结构性存款 140,000,000.00
加: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购买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余额 38,743,105.10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61,979,391.1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 3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花园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花园药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阳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 370182455474 1,190,000,000.00 161,220,993.53 活期方式
花园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636501040015165 --- 7,943,805.50 活期方式
东阳南马支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933001010098267867 --- 75,781,421.44 活期方式
公司东阳市南马花园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阳市支 2033307830010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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