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1 18:55:38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决策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进一步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序发展,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总体评价
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战略转型,以“三重专项”(重大突破项目、重要市场客户、重点创新业务)为抓手,深耕深圳、雄安新区两大重点区域,中标多个千万级合同项目,稳住了经营基本盘。同时,通过强化预算管理,全面拥抱数字化运营,科学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有效控制了成本支出。2024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扭亏为盈,经营性现金流继续保持正向,资产规模维持稳定。
改革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科创引领、点绿成金”发展理念,长期以高强度研发投入积蓄创新力量,引领业务发展。2024 年,公司主编、参编国家、行业、
省市各级标准与规范 82 项,在研科研项目 37 项,新增专利申请 6 项。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建研检测有限公司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评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内部治理结构有效运作,各项决策部署有效实施。2024 年,公司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
组办公室对“科改示范企业”评估中,连续三年荣获“优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市上市公司的年度信息披露评价中,连续三年获得 A 级(信息披露工作优秀)评价,在香港国际 ESG 榜单年度评选中,公司荣获“最佳 ESG 实践案例奖”。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案 13 项;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召开 5 次会议,审议议案 8 项。全年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预算案、股权转让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客观、全面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1 2024-2-7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1.《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4《. 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2 2024-3-28 第三届监事会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七次定期会议 5.《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1.《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2024-4-25 第三届监事会 2.《公司 2023 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总结及
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2024 年度评估计划》
3.《公司 2023 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4 2024-6-24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5 2024-7-10 第四届监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临时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 1.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湖北建胜
6 2024-7-17 第二次临时会议 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
2.《公司 2024 年度全面预算案》
第四届监事会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2024-8-28 第一次定期会议 2.公司关于拟收购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
3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2024-10-28 第四届监事会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次临时会议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1.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2024-12-9 第四届监事会 2.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第四次临时会议 度及为额度内部分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
保的议案
监事会换届情况
经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完成换届,并
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第四届监事会 5 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 2 名)由具备投资管理、风控合规、纪检监察等领域背景的专业人才组成。任职期间,全体监事均能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合规善治保驾护航。
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完成各项监事会议案审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9 条。全年监事会成员出席股东大会 5 次,列席董事会 10 次,常态化对有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过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对相关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披露及时性进行跟进,坚决履行好监事会公司治理监督职责。
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坚持用好监督工具,聚焦防风险、促合规主线不动摇,持续发挥监督护航作用。日常监督方面,全年聚焦公司重要业务板块、控参股公司经营开展常态化监督调研,持续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列席重要会议、出具年度投资后评价意见、落实“阳光采购”动态监测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异地监督方面,监事会通过季度派驻监督专员的形式,实现了对公司雄安总部、北京、上海等主要异地公司现场监督全覆盖、合规提醒全覆盖。专项检查方面,监事会密切与公司各监督部门联动,通过开展亏损预算单元扭亏治亏调研、规划设计、检验检测业务板块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持续护航公司经营发展。
监事会学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以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为监事更好履职持续赋能。一是组织监事参加《公司法》培训,持续传达学习监管新政策、新要求。二是全体监事完成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开展的 2024 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学习。三是带动监事会办公室全员完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财务报表阅读与分析网络培训
并取得结业证书。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及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履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监督,对各项定期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运作规范,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行有效,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真实、有效,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关联交易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重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融资及股权收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公司各次银行借款、还款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审批手续齐全。公司收购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025 年度工作思路
2025 年,监事会将持续聚焦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以改革精神继续拓宽监督思路,以严的标准持续督促公司完善规范运作机制,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2025 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依法严格履职。依规召开监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积极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持续做好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工作,监督公司不断规范治理长效机制。始终保持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沟通,持续强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得到严格执行。
二是提升监督效能。聚焦公司发展战略执行和日常经营活动,以查阅报表、监督调研、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发挥监督前置预警作用。继续加强与公司各监督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对重点板块、重大项目的监督更好护航经营发展。
三是深化能力建设。继续组织监事学习行业新规和监管新政,及时掌握监管的新动态、新要求。持续开展监事履职培训,通过座谈交流、同行调研、专业培训等形式助力监事持续丰富监督知识储备,更好提升监督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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