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香溢融通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07 19:36:30
审 计 报 告
中会会审[2025]第 0232 号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五(五)、五(八)、五(九)、五(十二)、五(二
十二)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中应收款项账面价值总计 3,222,774,593.25 元(其中融资租赁应收款2,811,238,591.15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4.24%(其中融资租赁应收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6.03%),其中:应收款项余额合计 3,283,182,488.58 元,坏账准备金额合计 60,407,895.33 元。
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涉及管理层主观判断,我们将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款项,结合内部控制测试,核实相关准入条件、行业监管要求、客户信用评级情况、实质担保措施、劣后措施等情况。
(3)选取以抵押物为主要债权保障的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款项,独立测试其可回收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客户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期后收款等情况;
(4)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和市场条件等因素,评估管理层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当。
(二)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香溢融通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515,348,259.80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0.27%,其中:账面余额 678,873,005.04 元,减值准备金额 163,524,745.24 元。
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涉及管理层主观判断,
我们将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针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减值测试相关资料,判断减值计提的依据是否充分、方法是否合理;
(3)测试减值准备的计提,包括但不限于对抵质押物价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预计快速变现折扣率和预计可收回时间估计等公司减值准备计算关键参数的复核等;
(4)对已诉讼的事项查询相关案件的判决情况,并向律师发函了解案件进展、资产保全措施、期后处理方案、可能的结果等;
(5)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期后回款、期后客户诉讼情况执行检查程序。
四、其他信息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03 月 06 日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为宁波大红鹰
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5 月 23 日变更为现名)系于 1992 年 9 月 14 日经宁波市经
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现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甬体改[1992]17 号《关于同意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等十三家单位共同发起组建宁波城隍庙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200704803899K。1994 年 2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45,432.2747 万股,注册资本为
45,432.2747 万元,注册地:宁波海曙区西河街 158 号 020 幢 7、8、9 层,总部地址:宁波
市海曙区和义路 109 号 1 楼部分、2 楼、9-12 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控股公司服务;
融资租赁业务;典当业务;担保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商品贸易;房产出租;特殊资产业务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江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6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计提、担保业务准备金提取、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应收款项减值、债权投资减值、担保业务准备金和收入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