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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新材:胜华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05-08 18:32:35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 录
一、程序文件
1. 会议议程
2. 会议须知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7.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4:00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402 室
三、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天明先生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的出席情况
2、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3、大会议案报告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7.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12.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5、以举手表决方式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监票与计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6、现场投票表决
进行表决时,应当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7、宣读现场会议投票结果
8、征询参会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存在异议
9、网络投票结束后,合并投票结果
10、宣读会议决议
11、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与会董事签署决议与会议记录
13、会议结束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请尽可能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登记参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登记参会的股东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证件不全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参会。
三、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达现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本次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
四、登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为保证股东大会有序进行,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提前将股东发言登记表提交主持人,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
六、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
七、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29,318,269.21 元。
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四条(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202,68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107,2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3.29%。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详情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胜华新
材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为实施发展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不畏艰难,团结一心,注重风险防控与业务拓展同步推进,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下,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稳步提升。
2023 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3,478.83 万元,比上年同期 831,610.30 万元,减
少 32.24%;截止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727,616.24 万元,比年初增长 13.59%;
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389,054.41 万元,比年初减少 1.2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1,872.6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97.90%。
(二)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1.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全
资子公司投资经营化工品贸易的议案》,公司在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自贸区投资 2,000 万设立全资子公司经营化工贸易业务。
2.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控股
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公司”)与福建瑞驰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驰达”)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双方拟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硅基负极等锂电池材料项目。
3.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按照净资产评估值 469.83762 万元受让上海葆霖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8%的股份。

4.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控股子公司桶装间自动化提升改造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胜华国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一条自动化灌装线,提高灌装效率,同时对灌装厂房进行改造,提高标准化操作,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自动化安全提升改造项目费用 217.4 万元。
5.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启动东营
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 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营富华达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启动 1 万吨/年高端氟材料项目(二期),拟建设氟苯 2,000吨/年,邻氟甲苯 2,000 吨/年,对氟甲苯 2,000 吨/年,包括生产装置及厂房建设和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的扩建与升级。
6.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
美国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大胜华(香港)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胜华(美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 100 万美元。
7. 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下属控股
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合理资源配置,同时加强公司业务的统一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 51%股权转让给公司,转让完成后,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的一级控股子公司。
8.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
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胜华新材料科技(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公司所持有的胜华新材料科技(眉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眉山公司”)90%股权,以及东营盈嘉合壹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嘉合壹”)所持有的眉山公司 10%的股权。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2 次会议,其中 10 次采用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进行,
2 次采用通讯表决会议方式进行,没有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时间 决议内容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关于豁免公司股东部分自愿性承诺暨控股股东和实际
二十九次会议 2023.1.3 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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