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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美股份: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姬恒领)

公告时间:2024-04-26 19:27:4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则与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并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姬恒领:1977 年 7 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供职于广东正源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等,现任和泰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嘉斌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广州宏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税网(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质控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
亲自出席。对每次会议的议案材料,本人都认真阅读、仔细研究,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未提出异议,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4 4 4 0 0 否 2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担任召集人。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期间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选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自有资金使用及管理、关联交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提名独立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等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的会议 应参加的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缺席
审计委员会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3、与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在年审期间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进度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跟进审计重大事项及重要环节,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监督审计结果。同时,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持
续改进。
4、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都认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暨 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互动,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热心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了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5、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和管理层沟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CFO 等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保持畅通有效的沟通,通过当面、电话等方式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为我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都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及时准确传递,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为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同意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其他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承诺的变更与豁免事项;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提请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自身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重要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公司提升管理能级,促进公司财务稳健运行,关联交易公平、公
开,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姬恒领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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