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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尔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5-07 17:27:09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Will Semiconductor CO., Ltd. Shanghai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五月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在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韦尔股份”)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按时进入现场登记、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2、 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采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 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须在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5、 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
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6、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额。每一股东总体发言时间不可超过三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责任人有权拒绝回答。
7、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本次现场表决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参与计算、监票。
8、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它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上科路 88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参会人员: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二、 介绍股东到会情况。
三、 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的出席情况。
四、 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 宣读会议议案。
六、 股东讨论、提问和咨询并审议会议议案。
七、 股东进行书面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九、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由见证律师宣读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意见。
十二、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上述议案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
4、2022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此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四节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有关规定,因 2023 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价格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4 元(含税)。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48,717 股,回购价格调整为 124.60 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050,138.20 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共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348,717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减少1,348,717股,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1,348,717股,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8,717 -1,348,717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14,426,982 - 1,214,426,982
合计 1,215,775,699 -1,348,717 1,214,426,982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及本次变动后股数均以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股本为依据,未考
虑公司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外其他股本变动原因可能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后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届时回购注销实施时公告数据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仍将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5 日
议案二: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2 号)核准,并经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的附条件批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同意公司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lobalDepositoryReceipts,以下简称“GDR”)在满足惯例性条件后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就本次发行的 GDR 招股说明书取得了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说明书办公室(Prospectus Office)批准。
公司本次发行的 GDR 已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GDR
数量为 31,000,000 份,其中每份 GDR 代表 1 股公司 A 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 A
股股票数量为 31,000,000 股。其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已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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