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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8 15:50:35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090,074 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 741.3212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0,405.7060 万股的 1.05%。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
3、授予价格(调整后):10.17 元/股。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第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第一个归属期 5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
第二个归属期 5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
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或净
第一个归属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或净
第二个归属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上述“营业收入”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中业绩基数以 2022 年年报披露的数据为准;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业绩/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绩效完成比确定其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 达标 不达标
业绩/绩效完成比 A≥90% 90%>A≥80% 80%>A
标准系数 1.0 0.8 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10.17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二)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 50%。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为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
(三)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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