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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7 09:57:06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19008 号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3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19008号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立方数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立方数科公司上述评价报告中所述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立方数科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作为立方数科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适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方国权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雪茹
2024 年 4 月 26 日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公司基本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以京政函[2000]210 号文批准,由樊立、樊志、北京赛天安建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博华建筑采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01 年 5 月更名为北京科博华建材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物资总公司共同发起,在北京太空板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
司。2012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251 号《关于北
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证券代码:“300344”,证券简称:“太空板业”。
2018 年 1 月 26 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4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核发的 9111000070038501XJ 号《营业执照》。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核准,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太空板业”变更为“太
空智造”,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344”。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名称由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并取得经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不变,仍为 9111000070038501XJ。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起,公司证券简
称由“太空智造”变更为“立方数科”,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300344”。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完成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六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注册地址变更为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城东路与经二路交口。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制造及安装网架、钢结构、建筑材料;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辅助设备、文具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工程管理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网架、钢结构、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的设计和规定合理、有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有明确的授权和审核程序,有关部门和人员能严格遵循并执行各项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公司遵循合法性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设计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人力资源、控股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业务、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等业务。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财务和经营业绩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
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① 重大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
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

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500 万元。
②重要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资产总额在 3%-5%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小于 1000 万元;涉及净
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在 3%-5%之间,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小于 1000 万元;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在 3%-5%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小于
10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在
3%-5%之间,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小于 500 万元。
③一般缺陷: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资产总额 3%以下,且绝对金额小于 500 万元;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
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3%以下,且绝对金额小于 500 万元;
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3%以下,且
绝对金额小于 500 万元;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 3%以下,且绝对金额小于 3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重大程度的舞弊;控制环境无效;
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其他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②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
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者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
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
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的影响程
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
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②重要缺陷:缺陷发生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③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五)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立和运行情况
1、控制环境
公司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与控制环境,以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层,并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精神建立了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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