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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26 19:51:03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4-05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 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A 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A 股股东:截至 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 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审议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
7.00 互提供担保及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
议案
8.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
10.00 √
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
11.00 √
工具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购买董监高责
12.00 √
任险的议案
1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除第 12 项议案将直接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外,以上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 1-6 项以及第 12 项议案需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第 7-11 项以及第 13、14 项议案需经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 5-8 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除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并将在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 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
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31 日、6 月 3 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db@byd.com)登记,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公司会议室。
2、H 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 3009 号六角大楼
4、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回执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
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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